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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人民币国际化,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

发布时间:2015-08-05

 金研

    7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向境外主权类机构开放了境内银行间市场。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五点。第一,扩大主权类投资主体范围。从境外央行扩大到了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根据728日央行负责人的解释,除央行外,也包括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第二,简化准入流程。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且需要提供的材料亦大幅减少,只需事前提交投资备案表即可。第三,自主确定投资规模。在原有安排下,人民银行会批复一个投资额度,现在境外央行等相关机构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第四,大幅增加投资品种。从原有的债券现券增加到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第五,调整投资服务渠道。从现在境外央行主要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代理,调整为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或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

    《通知》将对境内银行间市场带来以下三方面的影响。

    首先,丰富市场参与者类型,直接利好银行间市场整体发展。

    在原有投资主体的基础上,《通知》增加了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参与市场,并放开投资额度限制,投资者根据资产保值增值需求自主确定投资规模,直接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规模。

    《通知》通过准入流程简化、投资品种大幅扩充等方式,加大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境外专业投资者的吸引力。拓展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衍生产品,增加境外投资者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利率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深度培育。

    由于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整体市场中占比较低,所以《通知》出台后短期内将不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造成非常明显的效应。

    其次,进一步开放债券市场,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参考美国、日本等历史经验,一国货币国际化的成功离不开该国强大的经济规模与国际贸易量、稳健有序的金融体系的支撑。为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人民银行加大了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中的使用规模,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推出QFIIRQFII、沪港通等促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审慎而有序。

    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成熟的境内资本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需要增加更多的在岸金融资产选择、更顺畅的交易渠道,更充沛的市场流动性。在岸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开放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相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有更高的安全性,尤其对境外央行和清算行等机构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市场,丰富境外人民币用途,助推国际化进程。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止20156月末,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7,641亿元,仅占银行间债券总量约2%。相较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接近50%,我国债券市场尚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最后,未来料将持续提升境外投资者参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人民币拟再次寻求加入SDRIMF对一种货币纳入SDR有几条标准,包括货币发行国货物和服务贸易量居世界前列,该货币可自由使用(在国际交易支付中广泛使用,在全球外汇储备份额,即期市场交易量,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量,拥有市场化的利率工具)等。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提高人民币可自由使用程度是人民币加入SDR的关键,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关键。

    人民银行《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指出,未来人民币国际使用将在跨境贸易、投融资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机遇;简化管理程序,逐步丰富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主体类型,稳步扩大投资规模;逐步放宽境内机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积极支持境外央行类机构将人民币资产纳入其外汇储备。因此,《通知》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制约的部分放松,预计不久的未来债券现货及衍生品市场还会有更多的监管放开,境外机构参与市场的广度深度将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