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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陌生人缺钱时

发布时间:2015-01-28

 陈新兵

    15日,央行将八家公司纳入个人征信牌照准机构管理,6个月后这些公司中会有一部分正式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经营。《大数据》作者涂子沛认为:除了上帝,任何人都必须用数据说话。那么在未来陌生人缺钱时,可不可以放心的借给他呢?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借他呢?

    如果说企业融资脱媒主要依靠投行、理财创新,那么大数据时代将会重构个人投融资体系。在中国,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经营是个转折,这不仅意味着一个新兴产业——数据产业的诞生,也将推动个人投融资市场进入碎片化时代,个人金融脱媒将呈现裂变性发展,并由此拉动与个人信用紧密相连的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而互联网金融也将由以吸金为主的模式转型为投、融互动的平衡发展模式。说白了就是“我的钱、我做主”,不用都押在那些“宝”上了,而缺钱的人也会在浩瀚的市场上自如的选择自己资金来源。

    大数据时代的雏形可谓板块数据时代。比如建行的“善融贷”、“快贷”、现金分期,是基于对本行客户的金融资产、消费行为、职业特征、资信状况等各项金融数据挖掘而推出的针对性信贷产品。与此雷同的还有电商小贷 “京东白条”、“花呗”等,他们挖掘的是客户的消费数据。但局限性是:只能先成为客户再放贷,只有存量对公、对私贷款客户,银行卡客户或者是顾客才能获得一定的授信。假设一个远在巴西的优质客户,就会因为没和银行、电商发生过任何业务,连准客户的范围都进不了,更谈不上对其放贷了。这和地壳中板块和板块之间有海沟是一样的道理。

    板块割据必将被数据产业打破。在此之前,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将各家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通道打通,但社会融资信用度查询的缺失留下了可钻的空子。比如有人拿高利贷还银行贷款,银行查询其在银行间有信用度是好的,会继续贷款给他,而银行就有可能成为不良贷款的最后一个接盘人。这种信息不对称好比白天不懂夜的黑,而这些人便成为银行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可见,依赖央行系统进行信用审核还不够全面,所以央行决定放开个人征信业务,广泛吸纳金融机构以外的数据。

    中国是互联网大国,但数据产业还刚刚进步。无奈的是有人把数据的透明理解为“将隐私公之于众”,所以宁愿大量现金交易或囤积现金,这就让数据消失在无形。也许信息立法是迟早的事,公共行为的背后必须有利益代表机制作为奠基。当下,网贷P2P平台如雨后春笋的发展到数千家,他们经营着银行不愿做的4000万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但征信的缺失很快让他们陷入了和传统银行一样的风控窘境,这也让他们很快选择了线下抵押的模式,于是网贷P2P很快还原为传统信贷业务办理的一个流程创新。所以,对互联融资借、贷双方而言,最重要的是数据发现,在不能确定信用度时只能凭抵押求稳,这和写字楼里的小贷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最近,阿里帝国全面入侵企业市场,甚至派员到县域推广企业注册,并有意帮企业建立IT系统(私有云),这样阿里“公有云”极有可能成为企业“私有云”的总部;阿里智慧城市合作战略也在实施,20142月与海南签署了合作协议,这是涵盖各行业、覆盖民生领域的云计算工程,阿里“公有云”也可能成为“行业云、城市云”的总部;而今年初纳入个人征信牌照准机构的八家公司里就有阿里。再回过头看, 20106月阿里金融横空出世,而早在200310月支付宝进入人们的视野。可见阿里一直在“数据发现和积累”的路上默默耕耘,尽管阿里不仅仅是为了其金融业务的发展。

    我们看到了一些企业为了获得大量数据所做的努力,但令人担心的是:除了公民隐私意识强烈之外,当企业意识到数据的重要性之后,会不会成为吝啬“板块数据”的葛朗台、形成数据王国统一的壁垒呢?对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经营又如何监管呢,会不会发现不了数据就造一些数据呢?美国《信息自由法》颁布于1966年,到199630年共进行了6次修改,平均5年一次,1996年才基本稳定,至今18年未修改。其轨迹说明,用数据说话并非易事,中国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信息自由法》的核心是:无论企业和个人,除了该法规定不得公开的之外,其它信息无一例外都要公开。

曾经,银行把“看三品、看三表”当作风险管理的偏方,足见其对数据支撑业务的渴望,对信息不对称表现出的无奈。笔者喜欢在进入某些购物网站后首先看一看“猜你喜欢”菜单,然后对个人的喜好 “被发现”报之一笑,数据的足迹就是商机,无论是对我、还是对那些购物网站。

(建行江苏南通分行)

    (文中观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