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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市政债初露端倪

发布时间:2014-10-29

 金研

    10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以下简称《意见》)。总体来看,《意见》是一份纲领性文件,给出了中国版市政债券的基本框架,指明了改革方向。

   《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改革旧体制,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意见》明确指出:必须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堵住目前地方政府举债的暗道

   二是建立新体制,形成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框架体系。《意见》给出了地方债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具体包括四个环节:地方债审批与管理——地方债举债规模实行限额管理,限额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债发行——举债主体严格限定在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市县级政府没有发债权限;地方债还款——对于一般债券债务,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行偿还;地方债风险管理——《意见》明确提出了谁借谁还,中央不兜底的原则,试图打破以中央政府为核心,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隐形担保体系。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要厘清责任,投资者自担风险。地方政府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是强调风险管理,建立配套制度。为切实防范风险,保障地方政府举债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相应配套制度。

    四是实行新老划断,化解存量债务。对于存量债务,在逐一甄别基础上,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预算管理。对于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可通过发债置换,达到调整期限和降低利息成本的目的。如果存量债务到期,应按照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的方式进行处理。

    考虑到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平台举债规模庞大,地方债券市场又刚刚起步,短期内难以承接城投债缺失造成的资金缺口。因此城投债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存在。但由于总量控制,存量债务滚动压力将较为庞大。具体来看,城投债市场可能发生以下变化。

    首先对整体平台债、城投债的影响是略偏积极和正面的。如果绝大部分平台债和城投债经过甄别,被确认为地方政府债券,信用由政府进行背书,则其价值可能迅速飙升至接近国债的水平。

    其次地方债券扩张速度可能回落。地方各级政府之所以大肆举债,一是借钱没有考核和约束,二是地方政府相信如果还不起了,中央政府会兜底。《意见》出台后,如果中央政府能够真正做到不兜底,将对迅速扩张的债务规模起到刹车的效果,地方债务扩展速度可能回落。

    同时个别违约事件也可能给债券市场带来短暂冲击。我们应该看到平台债、城投债的政府属性确认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发生个别违约事件,给债券市场带来短暂冲击。根据中金报告提供的数据,2013 6 月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中企业债只有0.88 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部分只有0.46 万亿元,大幅低于城投企业债券余额1.15万亿元。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显然有一些城投债没有被政府视为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特别是2013 6 月前发行的债券,由于已经定性,协商的空间可能也有限。所以目前看,根据《意见》简单推断哪些债券属于可能被确认的债务恐怕言之过早,在每支债券的具体性质确认前后,其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不排除个别债券见光死的可能性。